我是首富的亲姑姑[年代文] 第292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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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妻子利用从前的关系将之发展得蒸蒸日上,渐渐成为香江颇为有名气的企业,一度被人称为制衣大王,五十年代晚期,香江楼市大跌,李青云趁机抄底,成为香江地王之一,跻身于十大新富豪的行列。 陆父来香江办事,听闻后将之当成一件趣事写在信里告诉原身。 就在父女俩的最后一封信中。 原因是李青云一朝发达就喜新厌旧,一开始把女人养在身边当秘书,后来在外面购置爱巢,准备将女秘书正式纳为二房,惹怒了因生四胎导致身体虚弱不得不在家休养的千金小姐。 千金小姐装作不知道他们的苟且,趁着过年的时候灌醉李青云,一根绳子把他勒死了。 然后她去自首,所有财产由三儿一女共同继承,并委托亲哥哥帮忙缴纳遗产税,卖掉制衣厂后得来的钱扣掉哥哥缴纳的遗产税外,剩下的全部买地皮和商铺、住宅,让十三岁已很懂事的长子带弟弟妹妹以收租为生,以保日后富贵。 幸好她父母虽恨她不争气,但没真的不管她,兄嫂也都是好人,接手照顾外甥、外甥女的重责大任,还请当时有名望的人为证,签下在四个孩子成年前绝不动他们任何私产的承诺。 陆明珠在白绢上看到原身转述的内容,感觉那位千金小姐比陆菲菲有魄力。 宁可和李青云玉石俱焚,也要把财产弄到自己孩子手里,可见她不敢赌李青云的良心,也没信心面对未来的漫长岁月。 千金小姐当时被判处死刑,考虑到孩子未成年,遂缓期执行。 原身在最后补充了一句,香江从66年的年尾开始就不再执行死刑,直至九十年代取消死刑,千金小姐极有可能逃过死劫,只会成为死囚。 这才是